- 产品特性
泰县白云水库二期、尖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40808_10705341
.开标时间:2014-09-01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福建
永泰县白云水库二期、尖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MSZB 2014-0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泰县白云水库二期、尖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已由 福州市水利局 以 榕水利批【2014】42号、55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筹措,招标人为永泰县民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泰县白云水库二期、尖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建设地点:永泰县白云乡、同安镇;
2.3工程建设规模:白云水库二期建安费约300万元,尖山水库建安费约365 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为大坝加固、溢洪道拆除重建、输水洞进水闸门更新改建、金属结构设备更新、机电设备更新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标段划分:分为2个标段, C1标段为白云水库二期,C2标段为尖山水库;
2.6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均为4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 年 8 月 11 日至2014年 8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3:00 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一家申请人只能出具一张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等)按标段出售,每一标段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可报名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不分标段,同时报名两个标段的也只需提交一个标段的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9 月 1 日上午9:30时;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联系人: 郭嘉 杨兴隆
电 话:010-88630073
手 机:15001150307
传 真:010-52726788
Email:zbcg316@163.com
邮 编:101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郊59号